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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06-21 02:06:24 点击次数:2012

陕西现代工业技术学校

学生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学生在公寓内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订以下规定:

1、严禁学生在公寓内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喧哗起哄及吸烟。严禁在公寓内观看传播淫秽、邪教及封建迷信等音响书画制品。严禁在公寓内非法集会、演讲和书写不利于国家及校园稳定的大小字报。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燃点蜡烛、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接、乱拉电源和插座,私自改变电源线路及公寓设施结构,严防触电伤亡事故;严禁在楼道内焚烧废纸、杂物或燃烧物、废弃物向楼下抛扔。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后果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手机、随身听、文曲星、MP3、电脑等贵重物品,不用时要自行妥善保管。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将存折或信用卡设密码加密,并妥善保存自己的密码。不要用电话或生日做密码以防被人破解,不能将信用卡或存折和身份证放在一起。流动资金不超过100元。因保管不慎在室内发生贵重物品丢失事件应向辅导员及学生处报告;对发生撬门扭锁的盗窃案件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及保卫处报案。严厉打击公寓内偷盗行为。

4、不要将宿舍门钥匙、衣柜钥匙随意乱丢乱放,不可将宿舍门钥匙借给别人。发现宿舍门、衣柜钥匙丢失后,应及时更换门、衣柜锁,防止被他人捡到钥匙打开门、衣柜盗走自己和宿舍同学的贵重物品。宿舍门窗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进行整修加固。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5、爱护公寓区域公物,禁止从室内向外抛扔杂物、泼洒污水。贵重衣物晾晒在室外时,必须找比较安全可靠的地方,应注意看管,晾干后应及时收回,晚上不能将衣物晾在外面,防止丢失。在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衣物上,最好有意识做上一些特熟记号,发生意外有助于辨认。

6、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未经登记公寓内不得留宿外人。禁止在公寓内设立盈利性经营场所,严禁任何人到宿舍推销商品,散发传单。如果来人疑点较多及时向公寓值班人员及保卫处报告。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凡到公寓找学生人员需在公寓外等候,公寓值班人员将学生唤出会客;特殊情况下需进入公寓时,必须登记后方可进入。

8、学生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给予收缴。不得将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带入公寓内,发现后严肃处理。

9、公寓内配置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准擅自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对于擅自动用或损坏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对违反以上有关条款者,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保卫处协助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