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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技工院校的资助情况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06-24 09:04:10 点击次数:2070

有关技工院校的资助情况

技工院校注重技能培养,紧跟市场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办学特色突出,就业率高,赢得了越来越高的美誉度。技工院校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使学生真正掌握了一技之长,成为学生改变命运、拥有技能、实现就业的根本。

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中国制造业的大力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家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导向,给予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中职、高职教育衔接、互通的机制,让广大学子有更多选择技工教育的机会。

当前,对于技工院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主要分为三类:

(一)              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学校中涉农专业学生、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会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及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该年级人数20%确定。资助标准:1500/年。(特困县范围:周至县、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汉滨先、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商州县、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二)              技工院校免学费政策: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符合以上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技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资助标准:2600-3600/年。

(三)              其他资助:部分品学兼优及特殊困难学生可享受陕西省技能扶贫助学基金会、华育奖助学金和部分院校设立的奖、助学金。